服务指南

就诊指南

门诊就诊须知


1、初诊患者就诊,怎么方便快捷?
请您携带身份证在导医台登记,身份证可直接做为就诊卡使用;未带身份证者请先填写办卡信息登记表,然后交导医护士办理就诊卡。
2、充值挂号需要注意什么?
患者持身份证或就诊卡到各收费窗口充值挂号。医院信息系统已全面联网,检查、取药、各诊室均可自动计费,为减少您来回跑路的麻烦,请您充值足够诊疗的费用。
3、宝宝就诊,用父母的就诊卡行吗?
不可以。为保证信息准确性,儿科病人一定要办理患儿本人就诊卡。
4、70岁以上老人需要挂号吗?
70岁以上老人持身份证登记后直接做为就诊卡使用,免收挂号费。
5、职工医保患者需要注意什么?
职工医保患者最少要充值足够挂号的费用。医生诊察结束后,患者持身份证(就诊卡)和医保卡到收费处进行刷卡结算,然后再到相关科室做检查或取药。
6、就诊结束卡里还有钱怎么办?
就诊结束,如果身份证或就诊卡里剩有余额,请您妥善保管,卡内余额长期有效,方便您下次使用;也可以到各收费窗口退费。
7、复诊患者如何就诊?
如果您的身份证或就诊卡里有余额,可以直接在导医台挂号,然后到诊室就诊。
8、就诊卡丢失怎么办?

如果您的就诊卡不慎丢失,请先在导医台办理挂失,然后持身份证在收费窗口直接办成就诊卡使用;如果是身份证丢失,办理新身份证后再次登记,老身份证无法同时使用。无论是身份证就诊卡还是普通就诊卡丢失,重新办理后卡里余额均可继续使用。

门诊就诊流程

 

医保指南

一、参保患者就医流程1、门诊流程:

办理就诊卡 → 挂号 → 就诊 → 医生开处方(检查单)
→ 患者持医生处方(检查单)→
门诊收费处交费(或刷医保卡)→取药(检查);
2、职工重症慢病、原城镇居民重症慢病(重特大疾病)患者门诊就医流程:
办理就诊卡 → 挂号 → 就诊(持慢病卡、医保IC卡)
→ 医师诊治(填写门诊病历、处方或检查单)→ 慢病门诊(审核、盖章)
→ 门诊收费处(患者交个人负担部分费用)→ 取药(检查);
3、高新区、华龙区城乡居民(原新农合)重症慢病(重特大疾病)患者门诊就医流程:办理就诊卡 → 挂号 → 就诊(持慢病卡、医保IC卡)
→ 医师诊治(填写门诊病历、处方或检查单)→ 慢病门诊(审核、盖章)
→ 门诊收费处(患者交全部费用)→ 到医保窗口按比例报销→ 取药(检查)
4、住院流程:
门诊开住院证 → 住院处预交押金 → 限三日内院医保办登记(持住院证、身份证、医保IC卡,儿童需要1张1寸照片和户口本) →医保窗口验证(领取住院登记表或/和意外伤害患者调查表) →入住病房(住院登记表由主管医生、护士长核实确认患者身份并签字后,当日送医保窗口) →遵医保政策住院治疗,并随身携带身份证 →出院(持出院证、参保人员特殊检查治疗用药表)→医保窗口结算→住院处领取报销款及余额押金。

二、参保患者住院报销暂行办法(2018年)

 

以上报销比例,每年随国家政策变化而作相应调整,此项作为参考,具体报销方法以当年政策为准。

三、2018年城乡居民入出院办理及报销流程(暂行)

一、开发区、华龙区
(一)入 院:
1、普通病人及产妇:入院三日内患者或家属须携带患者身份证(儿童须提供户口本和一张1寸近期照片)、原农合卡(或居民医保卡)到本院医保窗口备案。
2、意外伤害:须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本院医保窗口领取),其他同普通病人。
3、新生儿(2018年1月1日后出生):入院时填写“XXX(母亲姓名)之宝”,并提供其母亲身份证、原农合卡(或居民医保卡)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本院医保窗口备案。
(二)出 院:
出院时,患者或家属只须携出院证、特殊用药表、押金票到医保窗口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到住院处领取报销款。
二、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南乐县、台前县原参合患者。
(一)入 院:
1、普通疾病患者必须在入院前或当日内携患者身份证、原农合卡、住院证,到本县县级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再到原卫生局合管办备案后,将转诊证明交我院医保窗口登记备案。
2、新生儿入院时填写“XXX(母亲姓名)之宝”,需携带其母亲身份证、原农合卡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本县县级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再到原卫生局合管办审批后,将转诊证明交我院医保窗口登记备案。
3、急诊、产妇和年内因同一种疾病在我院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者无需转诊,按正常比例报销,但必须住院当日在本院医保窗口登记。
4、意外伤害:患者需三日内携身份证、原农合卡、住院证到本县县级定点医院及原卫生局合管办办理转诊证明,随后在我院医保窗口登记备案。
(二)出 院:   
1、普通病人、产妇、新生儿、急诊患者,携带出院证、押金票、知情同意书到医保窗口结算,住院处领取报销款。
2、意外伤害:需复印病历、打印费用总清单、携带出院证、押金票到住院处结算。出院后携带住院相关手续到本乡原合管办领取报销款。

三、外地市原参合患者入院手续办理同二(一),目前暂时按自费出院,携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原合管办报销。

四、市直及濮阳县以外的我市各县及外地市原城镇居民医保患者。

(一)入院:
1、普通病人及产妇、意外伤害:入院三日内患者或家属须携带患者身份证(儿童须提供户口本和一张1寸近期照片)、原居民医保卡、住院证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
2、新生儿(2018年1月1日后出生):入院三日内携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原居民医保卡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证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
(二)出院:

需携带出院证、押金票到住院处按自费结算。出院后携带病历复印件、费用总清单、发票等住院相关手续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注:所有原参合产妇住院均无需转诊,无结婚证和准生证也可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并且在我院医保科结算补偿后,到本乡卫生院可再领取300元“降消”项目补助款。

四、2018年城乡居民患者在我院住院转诊有关新规(暂行)

城乡居民患者:

根据豫人社【2016】396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除急诊、产妇外,参保人员未按转诊规定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在我院医保窗口备案,按非正常转诊对待,降低20%报销比例,按规定转诊的,可享受正常比例报销。各地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我院住院,转诊办法具体规定暂如下:
一、濮阳县、南乐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
(一)原新农合患者必须在住院前或住院当天携患者身份证、原农合卡先到本县县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当日再到本县原卫生局合管办登记备案。
县级医疗机构办公时间:全年无假日
各县原合管办办公时间:1、濮阳县:全年无假日。2、南乐县:周一至周六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转诊,周日休息,办理转诊顺延至周一。3、清丰县:周一至周六上午和其他法定节假日正常办理转诊,周六下午、周日休息,办理转诊顺延至周一。4、范县:周一至周五办理转诊,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休息,办理转诊时间顺延。5、台前县:周一至周五办理转诊,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我院是市直、油田、濮阳县等原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其他非定点的原城镇居民患者,携身份证、住院证、原居民医保卡在住院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到本县医保中心备案。按自费出院后,携相关资料回当地医保中心报销。
二、外地市:1.原新农合患者(急诊、产妇除外)必须在住院前或住院当日(滑县新农合患者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具转诊证明,否则按非正常转诊,降低20%比例报销。2.原居民医保患者转诊及报销办法同一(二)。
三、急诊及二次住院(原新农合患者):1.各县及外地市急诊患者住院,只要有我院的急诊证明即可,不需办理转诊。2.年内因同一种疾病在我院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者,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但必须住院当日在我院医保窗口备案。3.在其他医疗机构出院后随即转入我院后续治疗及康复者,由所在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当日再到本县原合管办备案即可。符合以上三种情况均可享受正常比例报销。
四、在我市城区长期务工及长期居住的我市各县及外地市城乡居民患者,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选择我院为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者,凭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住院可享受正常比例报销。
五、我院是开发区、华龙区城乡居民医保区级定点,患者只需在三日内直接到我院医保窗口登记备案,不需转诊。另,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发区、华龙区原新农合患者转往市级及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必须先到区级定点医院(我院是其中之一)就诊,因条件限制我院无法收治的才可以转诊(开具转诊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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